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市有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环保社会组织及个人: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阳江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发〔2024〕133号)文件精神,2024年度我市环境保护工程类中、初(员)级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统一由本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受理,结合评委会实际工作情况,现将2024年度职称评审(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二)纸质材料接收时间:2025年3月31日前(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职称评审和认定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资料收取时间统一以上述为准。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我市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和认定标准具体参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53号)和《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有关标准执行。
(三)职称评审(认定)申报基本材料,对照《关于做好阳江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发〔2024〕133号)文件要求准备。
(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
(五)申报人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要求提供2024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初次参加职称评审或职称认定的申报人继续教育不作统一要求。
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三、申报途径
遵照《关于做好阳江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发〔2024〕133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单位审核要求
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所在单位申报,申报资料须由用人单位审核签名确认。
(一)申报人用人单位要严格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重点审核申报人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取得资格后的时间、是否完成继续教育、社保证明、论文和业绩数量等。对申报、审核、推荐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制度,对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申报人提交材料中的各类证书复印件、情况说明、证明等都必须经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逐项审核后,按要求在申报表格相应栏签署部门和单位审核意见,加盖公章,意见不完整或未加盖公章的不予以受理。
(三)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表三《(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评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用人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四)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表三《(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五、其他事项
(一)本专业
本专业指生态环境工程、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生态环境监测等专业。如无特别说明,本标准条件所列业绩、学术、奖项等成果均为与本专业相关的成果。
(二)相关专业
指与生态环境相关联的专业,如: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生物科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大气科学、给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热能与动力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等。
(三)转评
专业人才转换工作岗位后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向现工作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职称评审,先按规定取得符合现岗位同层级职称。申报评审现岗位同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低一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申报评审现岗位高一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的时间算起,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
(四)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和重新评审
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工作结合我市年度常规职称评审工作同步开展,对于重新评审通过人员,发放我市职称证书。对于确认通过人员,由本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确认意见,确认意见仅用于在我市申报评审职称,除申报评审职称外,本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单独受理确认申请。
(五)申报材料的时效
申报材料的时效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
(六)相关资料下载
评审(考核认定)相关政策文件请登录阳江市环境科学学会网页浏览下载http://yjses.com/
六、评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根据粤价函〔2006〕629号文件收取:
评审费用: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每人450元,申报初级(员级)专业技术资格每人280元。
材料报送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建设路208号,阳江市环境科学学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662-2882003
电子邮箱:yjsses@126.com
附件: 1.《关于做好阳江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阳人社 发〔2024〕133号)
2.《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53号)
3.《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
阳江市环境科学学会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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